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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8-17 16:14:4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贵定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2022428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昌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蔡光辉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1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2021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9.7%,在全州12县(市)中与三都、荔波、罗甸、瓮安并列第

(二)水环境质量。县域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及以上水质标准地表水考核断面年均值无劣于V类水质县城及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类,达标率100%均达到目标任务要求。

(三)林业生态建设保护和发展质量。县森林覆盖率为

66.49%,县域天然林管护率为100%,达到目标任务要求。

(四)辐射环境情况。我县辖区15家涉核与辐射利用单位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核与辐射环境总体安全,未发生核与辐射安全事件。

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2021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指标在全省类地区48县(市)排第名,全州类地区7个县排第名。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

(一)健全制度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根据省、州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印发《贵定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印发《贵定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贵定县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贵定县贯彻落实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重要文件,在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的同时,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

(二)持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固废治理和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任务要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评为优秀等次。一是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印发《贵定县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巩固开展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完成贵定县十三五空气温室气体排放州对县考核并被评为优秀等次。二是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持续开展水源地水质、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完成5个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疑似点位排查工作。加大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全县已建污水处理厂8座,其中生活污水处理厂7座,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正在启动县城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处理规模为:近期1.25m³/d,远期2.5m³/d。为确保我县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我县委托贵定同壹水务有限公司和贵定麒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运营单位。其中:贵定同壹水务有限公司采取BOT模式建设运营县城一期污水处理厂,同时代管县城二期污水处理厂。贵定麒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同时负责对全县管网进行统一维护,统一运行管理。及时对存在问题的污水收集管网进行维修养护,确保污水收集管网的运行得到有效管护。三是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强化疑似污染管理,完成昆山昆化贵定化工厂废渣转移治理及成效评估工作,推进11个建设用地变更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贵定幼专等11个项目已完成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工作。四是深入推进固体危险废物治理战。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管理模式,通过水泥工业新型干法窑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进行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形成--村三级辐射联动,垃圾处置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强化医疗废物处置监管,督促医疗机构落实疫情废物处置管控措施,采取村收集、乡暂存、县处置的封闭运作模式,将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转运至洪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管理,实现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五是深入推进乡村环境整治战。争取水源地整治2260万元,完成秀河村、摆耳村、胜利村、四寨村等四个村污水治理,同时积极向上申报中央专项资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21年累计获得资金2320万元,用于农村污水治理。印发实施《贵定县2021年生态村建设工作方案》,推进新巴镇新华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组织各镇(街)完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印发《贵定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三)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捕”工作。一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制定印发《贵定县关于长江流域贵定县水域退捕禁捕工作的通告》《贵定县关于加强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告》,充分利用新媒体、微信、短信、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解读禁捕退捕政策,提升群众生态意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全年共利用赶集日宣传13次,新媒体宣传13次,走访入户250余户,现场指导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安装禁渔公告标牌20块,张贴标语、通告等481条,张贴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宣传海报1300余份,利用出租车电子屏宣传50辆车次。二是重拳出击,严打非法捕捞。强化部门协作,对地笼网、粘网和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经营渔获物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涉渔三无船舶进行清理取缔。2021召开联席会议8次,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次,出动执法人员17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44辆次,出动执法船艇2艘次,重点水域执法巡查52次,巡查里程累计469公里,检查渔具经营点108次,检查农贸市场2241个次,检查商超363个次,检查餐饮单位869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46个次;立案查处非法销售禁用渔具案件4件,没收违规网具51张,集中销毁非法渔具渔网216副;立案查处涉鱼虚假广告宣传案件3件,违规销售野生鱼案1件,处罚款1.1万元;移送检察机关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3件,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3件;收缴三无船舶”7艘,现场销毁三无船舶”4艘;通过联合整治,贵定县非法捕捞、经营渔获物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禁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农业生产环境质量。一是进一步改变不合理施肥问题,推广绿色防控方式。大力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增加有机肥资源利用,减少不合理化肥施用。同时依托项目,做好农药减量行动。坚持发放防治示范农药,指导农户做好绿色防控,针对本县主要农作物发生的重要病虫害,筛选高效、低毒的替代品种和剂型,加大生物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的实施力度,研究配套科学、实用的防治技术。在盘江金海大坝建立州级稻水象甲防控示范区一个,实施稻鱼共生50亩、稻鸭共生60亩、开展药剂试验,安装18台柜式太阳能杀虫灯。建立县级稻水象甲防控示范区11个,其中核心示范区2个,沿山镇威远稻鱼共生140亩、森山村稻鱼共生250亩,稻鸭共生100亩。绿色防控示范面积达3120亩,辐射带动1.5万亩。共建立茶叶绿色防控示范点12个,示范面积4100亩,辐射带动2万亩。安装15盏太阳能杀虫灯、配发10台高效电动喷雾器。全县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1.2%二是加强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新产品试验示范,推广新型种植模式等方式,促进农膜回收及减量。并引导农民在农药施用后自觉回收农药废弃物并统一集中置。同时积极开展源头治理,强化农药经营店铺监管,要求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必须具备农药废物回收与处置制度上墙,农药经营人员必须作出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的宣传承诺,具备农药废弃物回收容具。三是畜牧粪污资源化利用。统筹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通过对全县50头猪当量以上及以下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制定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的方案,分组监管。对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求完善粪污处理设施,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堆集发酵、沼气利用、生物处理后还土还田等措施,加大和推广粪污综合利用。四是大力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项目。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贵定县2021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和《贵定县2021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批后获得项目资金2700万元目前上述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正在推进实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五是强化农田氮磷流失监测工作。盘江镇红旗村洛海作为农田氮磷流失国控监测点,坚持对监测点开展采样和送样,为我县农田氮磷流失提供数据支撑。

(五)强化日常监管,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执法力度。一是加强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对工矿企业、医疗机构开展生态环境检查220余次,下达执法通知书及服务企业建议书60余份,调查处理环境违法案件16起,涉及处罚金额62.1万元,责令限期拆除3件、致函断电3件、取缔关闭1件,未出现过错导致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案件。二是及时打击涉林地案件。立案查处各类涉林案件34起(含2021年森林督查案件6起),其中滥伐林木18起,违规野外用火1起,违规占用林地11起,未按规定办理检疫证3起,运输滥伐林木1起,移交森林公安9起,罚款254.7万元,案件查处率为100%,移送审查起诉13人。三是强化矿产资源监管。查处非法占用农用地2起,查处非法采矿窝点6处,扣押非法开采工具挖机4台、运输车辆2辆、卷扬机1台,并处罚金共计3.25万元,砌封关闭取缔非法小煤窑11处,有效的打击了我县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四是2021年受理环境污染投诉48件,已全部办结,未发生群体性或越级上访事件。

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工作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21年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64次。其中,县委常委会12次,县政府常务会14次,县政府专题会21次,县生态环境委员会6次,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6次,下发整改通知、工作提示100余次。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4个问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9个问题、第二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6个问题、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14个问题、2021年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11个问题、2021年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6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历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不涉及我县;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我县沿山新路口采石场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毕。

为顺利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重点推进整改的问题进行逐一过堂、逐一分析、逐一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和单位,确保整改一个、化解一个、销号一个;同时进行日调度、日通报,在问题整改上,做到见人、见事、见效。在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我县共受理督察组转办信访件七批次11件,现已办结9件,2件按程序正在办理,督察组下沉发现的3个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清单推进整改,未出现生态环境负面典型案例和重大问题。

四、“两山”基地创建情况

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期间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围绕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精准发力,在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上迈出新步伐的工作思路,坚定不移践行两山理念,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高质量协调发展,让活力贵定山更绿、水更清、生态更优美。目前,县正在积极探索贵定县两山转化路径,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五、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有差距。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各镇(街)在生态环境保护研究、学习、整改工作上虽然高度重视,但与国家和省州对生态环境保护及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还有差距。当前各镇(街)在人员招考和配置上缺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且未经过系统性的培训,理论知识和现场检查方面欠缺,日常工作开展上有一定难度,没有较好的发挥镇(街)一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在思想认识上仍需持续的进行提高,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工作。

(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仍需加强。虽然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生态环境问题及隐患,例如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尚未实施,处理量不够,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不健全;煤矿废水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仍需全面排查和持续整改,确保全县生态环境总体稳定持续向好。

(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待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依靠上级资金支持实施,全县30户以上自然村寨1059个,仅有162个自然村寨实施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全面推进开展整治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同时,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缺乏资金和人员管理,部分设施因年久失修已出现不正常运行的情况。

(四)水源地保护仍需加强。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尚未形成,缺少镇村一级参与日常监督管理,破坏围网、违法垂钓等行为屡禁不止,水源地保护区内村民农家乐、散养畜禽粪污收集不到位等问题时有发生。

六、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2022年,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完成高质量发展之生态环境质量指标任务为抓手,紧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政治任务,助推乡村振兴之生态振兴重要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持续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压实部门工作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和落实《贵定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生态环境保护负全面领导责任,继续全面强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州政策和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工作人员理论知识水平,督促各部门、各镇(街)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落实。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切实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扎实开展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及销号,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问题整改工作,生态环境总体良好。积极推进县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落实,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改革和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对策研究,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管、养一体化管理机制。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加快推进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及销号,扎实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时保质保量销号。同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问题排查整治,不断化解我县生态环境问题,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

(四)从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厉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六个一律、森林保护六个严禁守护多彩贵州 严打环境犯罪执法专项行动、危险废物等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长江十年禁渔等专项行动,强化生态环境部门与林业、自然资源、公安、检察院、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联动执法检查,采用不定期突击检查等多种监管方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五)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大力营造公众参与的浓厚氛围。一是加大对新修订和新出台的《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参与,分类开展培训,提高全县干部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二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贵州生态日等开展宣传活动,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和科普教育活动,发放法律单行本等宣传资料以及环保袋,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三是倡导绿色文明文化。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按照省州要求创建绿色文明学校,鼓励学生选择环保友好的生活方式,创造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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